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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兆武先生在《上班记》中说,侯外庐“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”,“比较执着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典”。但是,“政治是讲现实的,而不是纯逻辑的,真实的政治有它的‘灵活性’”,“可是侯先生往往把政治上的事情当学问来研究”,“不能‘与时俱进’,甚至扯后腿,这也是他吃亏的地方。”

近日读侯外庐先生自传《韧的追求》(三联书店出版社1985年简体竖排版),观其为献身马克思主义而“敞开赤诚的胸怀,披着鳞鳞的伤痕,饮着不尽相等的辛酸,一起奋斗过来的”“坎坷的历程”,比其史学遗产更堪纪念。

“九·一八”事变后,侯外庐由东北辗转回到北平,就任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经济系教授,由此与同事李达教授结识。李达曾出席中共一大,并当选党中央宣传主任。侯外庐与李达在北平大学法学院任教期间,正值国民党“宪兵三团在北平大搞白色恐怖,蓝衣社在大学里活动很猖狂”。教授在教室讲课,特务在走廊巡视。李达坚持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,为对付特务监督,“万不得已时,他上课戴个大口罩,一言不发,用写黑板代替口授”。在近一个世纪前,革命先贤即已发明了口罩的妙用。

1932年末,侯外庐在北平家中被国民党当局拘捕,后被起诉至法院。北平大学法学院全体教授商讨营救办法,“法律系的教授们几乎人人都有律师资格,他们却还要认真、积极地为我物色更有威望的辩护律师人选,最后,决定请江庸律师。”历经三次公审,侯外庐最终被按“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”之最低法定刑减半,处以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江庸大律师等营救力量,“都为此案未能争取到完全胜诉,未能以释放告终,一直深感遗憾。”江庸先生曾任民国大理院推事、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、司法总长,后辞去公职,创办朝阳大学,并执律师业务。以江庸之资历与威望,侯案亦不能全胜,政治之故是也。刑事辩护律师与执政当局依法抗争,向来不以输赢论英雄。

侯外庐的密友翦伯赞先生,曾任民国司法院秘书,重庆谈判期间协助中共开展统战工作,解放后被任命为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。翦伯赞在近五十岁时曾对侯外庐披露,“他怕天黑以后的寂寞,他怕想到死的时刻的痛苦。”二十年后,因不堪忍受“刘少奇专案组”逼供,翦伯赞夫妇深夜在燕南园吞下安眠药,双双自尽,撒手人寰。

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”,外庐之名,乃反其意而用之。王国维深信君子三畏,而以“畏”自戒;侯外庐则深信唯有身在庐山,方能了解庐山,而以“外”自戒,警戒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还远在庐山之外。侯外庐先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奠基人,其《中国思想通史》《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》《近代中国思想学说史》等皇皇巨著,逾三百六十万言,令人叹为观止。但依我读史浅见,史料比史观更重要。

侯外庐先生历经十年浩劫,在批斗中患发脑溢血,晚年瘫痪在床,追怀故人,不免“慷慨难抑”。但是,《韧的追求》仍然呈现了“足以征信的史料”。

口罩、律师与安眠药,时也运也?抚今追昔,历史迷思依然如汐如潮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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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益鸿

彭益鸿

8篇文章 28天前更新

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,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、复旦大学法学院,在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》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》《光华法学》《南方都市报》《人民法院报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等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、法律评论。工作电话:131-2227-6110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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